更新时间:2022.10.04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为: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2、一方受有损失; 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 4、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 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应返还不当利益给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取得不
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就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与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利益的权利。所以,不当得利的基本效力为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受益人的返还范围因其是否为善意而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以下三种: 1、受益人善意时的返还。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
不当得利债务是债务的类型之一。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由于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而造成的。不当得利债务的权利主体是具体的,只能是因为对方没有合法依据而遭受损失的人。债务人是不当得利的受益人。受益人履行返还义务时,应当以返还原物
不当得利指的概念是没有法律依据损害他人所获得的利益。当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限于获得利益和损失利益较大的;受益人先是善意,后是恶意的,返还范围限于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此外,恶意受益人将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不受影响
不当得利的特点是: 1、双方必须一方为受益人,另一方为受害人; 2、受益人的利益必须与受害人的损害有因果关系; 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依据,即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损害他人而获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不当得利的概念是: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虽属既成事实但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应当返还不当利益给受损失的人。
不当得利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不当得利指没有合乎法律的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当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