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讯问活动中具有如下权利: (1)自行辩解权。在讯问中,犯罪嫌疑人可以就自己无罪、罪轻等依法作出辩解。 (2)拒绝回答权。讯问中,犯罪嫌疑人对于侦查人员提出的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3)要求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具体情况如下: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所以只要
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必须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刑拘期间,可以写信给家属。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看守所审查信件内容后,也可以与家属进行通信。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
拘留错误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应给予受害人国家赔偿。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而对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应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的日平均工资来计算。
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
罪犯被私放的时间不属于能折抵刑期的范围。私放罪犯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折抵是指对罪犯判决后,将其在判决之前被羁押的日期折抵为已执行的刑期,目的是正确贯彻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
可以进行通讯且不被监听案件侦查期间,律师有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且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还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犯罪嫌疑人在外地被捕的,一般是在犯罪地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我国刑事案件的管辖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的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
刑事拘留是在看守所,法律规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必须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内最多关37天。如果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最长期限,根据法律规定是七个月。
1、辩护律师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看守所要及时安排会见。 2、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律师除了提供“三证”外,还要出示起诉意见书复印件。 3、在审判阶段律师会见在押被告人,律师除了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