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结婚证需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要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的相关证件之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但有些地区已开放跨区办理结婚登记业务,具体可留意本地规定。
现在大部分地方规定的都是在男女双方的某一方户口所在地所属的区/县民政局即可领取结婚证。新郎新娘应挑选离工作近的那方户口所在地领取结婚证。如果双方户口所在地在同一个地方,那就不涉及这个问题了。 在确定领证地点前最好进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官网查询
不是的,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
不是。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
不是的。不一定非得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结婚证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
需要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
办理离婚证的,不需要回到原来的登记地,可以去任意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应的证件和材料,符合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证在实践中一般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离婚证是通过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处出具的离婚证明;而如果是诉讼离婚,双方拿到手的就是离婚判决书。一般来说,婚姻登记处是不会据此再出具离婚证的。原则上协议离婚必须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应在男女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证件材料。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有如下: 1、提出申请 要求结婚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