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一般是六十日。该时效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依照其规定。
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一般是六十日,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就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申请书由标题、首部、正文、尾部组成。 1、标题要写明行政复议申请书,不能只写申请书,行政复议四字标明了申请书的性质。 2、首部要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有关情况。 申请人的简况要写清楚:如是公民的,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
行政复议期应当在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自当事人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法律对申请期限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的期限来执行。
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限制为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行政复议的申请书中应当载明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等信息、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以及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行政复议超过时间申请是无效的。《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后六十日内提出,超过该期限的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当事人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在其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的申请期限的,则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再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最长应在六十日内申请,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算起。如果超过该期限而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则除外。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60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