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5
共同债务人不能作为担保人。 担保人和共同借款人不能是同一个人。担保人是担保债务履行的人,共同借款人是向他人借款,承担债务的人。两个人的法律地位是有冲突的,不是一个责任承担方式,所以,担保人和共同借款人不能是同一个人。这样的借款合同是有法律效
个人为公司债务担保。担保的方式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这五种。个人为公司债务担保的,公司到期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个人承担清偿责任。
个人可以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
共同债务人不能作为担保人。 担保人和共同借款人不能是同一个人。担保人是担保债务履行的人,共同借款人是向他人借款,承担债务的人。两个人的法律地位是有冲突的,不是一个责任承担方式,所以,担保人和共同借款人不能是同一个人。这样的借款合同是有法律效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债务人不可以免除担保人的责任,如果保证人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人如果被认定为诈骗,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随之无效,担保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是,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个人可以为他人债务担保,成为保证人。 保证有两种方式: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1、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下,可以向保证人要求其履行债务,保证人履行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债权人有权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保证人,但是必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且该债权转让一旦转让则不
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保证人设立的本质是保证人能够实现债权。债务人未偿还债务时,债务人和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根据相关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
债务人可以对担保人主动提出反担保。 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反担保主要在国际贸易、工程承包和资金借贷等业务中采用较多。
抵押人是可以要求保证人分担担保债务的。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