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拆迁补偿协议不能签的情形有:未采用书面形式签订的;属于空白协议的;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法律地位不平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拆迁程序上存在违法点的;拆迁决定未予以公示的。
撤销拆迁补偿协议是行政诉讼,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为这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签订的协议,不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等。
在一般情形下,拆迁安置回迁房有房产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
劳动合同安全协议的注意事项如下: 1、劳动合同的条款要完整; 2、用人单位不想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可与员工协商一致解决; 3、企业编制劳动合同时,要考虑到对员工调岗情况的描述。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公共咨询服务工作,提高劳动保障系统的公共服务水平,2003年劳动保障部通知各地启用12333全国统一公益服务电话号码,开始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要求各地建立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电话咨询中心),向社
1、法律服务包括诉讼业务服务和非诉讼业务服务,是指律师、非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专业人士(包括法人内部在职人员、退、离休政法人员等)或相关机构以其法律知识和技能为法人或自然人实现其正当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排除不法侵害、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
没有拆迁协议可以维权。房屋征收部门应与被征收人订立拆迁补偿协议,没有协议时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要求提供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仍拒绝提供的,当事人应当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有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
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等。
关于拆迁补偿协议纠纷,主要处理如下: 1、关于拆迁补偿协议履行纠纷。 拆迁人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安置房的结构、面积、朝向等,致使拆迁安置合同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坚持要求依照协议补偿或安置的,应判令拆迁人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履行给付补偿或安
1、拆迁补偿协议是由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签订的,而征收部门是行政机关,所以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合同; 2、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举报; 3、经政府协调后双方仍未达成合意的可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
拆迁没有补偿协议诉讼当事人应当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