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如下: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包括: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等。
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涉外行政诉讼,是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我国进行的行政诉讼。如果上述主体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的范围指的是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受理当事人所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的范围。《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当事人对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等情形。
许可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法人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法人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法人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领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 1、被诉的行政行为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 2、诉讼原告是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 3、有明确的被告; 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行政诉讼的具体受案范围包括: 1、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 2、不服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3、不服行政许可决定; 4、不服征收、征用决定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赔偿请求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请求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十条,赔偿请求人因同一事实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行政机关住所地
我国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进行行政复议的事项范围,是指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受理当事人提出的复议申请的范围。例如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等行政行为而提出的复议申请,在复议机关的受理范围之内。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就是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因此类事由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受理的事项范围。《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可以概括为行政机关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这一范围同时决定着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决定着受到行政主体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的范围,也决定着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可诉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具体包括对行政处罚行为、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等不服可以提起诉讼。 不可诉范围:是指被明确排除、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行为。主要包括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人事管理行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