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9
股权变动存在两种形态。一是股权转移,比如股权继承和股权遗赠。它属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死亡这一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件引起的股权变动。另一种是常见的股权转让,它是出让方和受让方基于合意实施的法律行为,引起的股权变动。 股权转移,除非章程
债权人死亡之后债权的转让有以下这几种情形: 1、债权人死亡后,他的个人债权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债权里生前立有遗嘱对债权有相应处理的,按照遗嘱进行办理; 2、债权人死亡之后,属于夫妻共同债权的,由配偶继续持有债权,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 3、债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是指债的关系的一方当事人经过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将其债权与债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地承受这些债权和债务的债的转移形态。可以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债务,只能是双务之债,即只能是双方都负有债务、享有债权之债。其转移方
债权存在争议,债权人也可以转让债权,但是如果债权被宣告无效的话,这一项转让行为就不能够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合法有效的债权,才能够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另外需要注意,即使债权转让无法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也不意味着受让人就不能够向转让人主张相
通常情况下,债权转让从当事人订立时起,即成立并生效。 生活中,常常会需要借款或出借款项,并且有时债权债务也会进行转让,从实质上来说,债权转让协议是合同的一种,若债权转让协议本身并无关于生效的限制,则从双方订立时起即成立并生效。 但是,债权转
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的类型有以下六种: 第一,转让前已被清偿的债权。债权转让前债务人已经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偿还,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从而导致将本已被清偿的债权被转让,当受让人发现后导致的纠纷。 第二,转让前已变成抵押物的纠纷。在债务人同
要解除债权转让协议,可以从以下的角度出发:首先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共同决定是否需要解除债权转让协议。只要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就可以自由决定协议的履行是否需要继续进行下去。其次,如果当事人在此之前约定了解除债权转让协议的事由,在合同履
股权赠与和转让的区别,主要有下面几点: 第一,两者是否需要对价不同。股权赠与是股权的无偿转让,受让方无需支付任何对价就可以取得股权;而股权转让通常指的是有偿转让,股权受让方需要支付与所的股权价值相当的对价; 第二,两者支付的税费不同。如果是
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进行债权转让。但是如果涉及的是不合理的债权转让,已经影响到执行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这时候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被执行人的行为。而且,如果被执行人是在执行过程中进行债权转让的,受让的新债权人,不能排除执行人强制执行要求。
债权转让中的风险大致可通过以下几点来避免:第一,避免签订合同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转让合同,即避免转让过程中合同不合法等情况。第二,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几日内通知
借款债权一般情况下可以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依债权的性质不得转让,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不得转让的除外。转让债权需要通知债务人才会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在债权转让后,如
债权债务划转即为债权债务转让。债权债务行为的效力只要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时,一般是予以认可的。 关于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债权转让合同主体为出让人和受让人白无疑问,从法律规定来看:债权转让为处分行为,要求出让人应有的完全民事行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债权债务的转让协议不是必须进行公证的。当事人可以自愿进行公证,确定债权债务协议的内容,使该协议更具可信性,从而减少纠纷的产生。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只要是处于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做出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不违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