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2
我国现行刑法中已经取消了投毒罪。2001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 (三)和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投毒罪罪名。对
投放危险物质罪需要以下犯罪构成: 1、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犯罪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4、客观方面即投放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
这是一种危险的犯罪。只要行为人故意释放有毒、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足以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需要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的规定,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投放危险物质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是,只要行为人实施的投毒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即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投毒罪的既遂。如果已经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则应依照《刑法》第115条规定处罚。需要注意的是,投放危险物质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是,只要行为人实施的投毒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即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投毒罪的既遂。如果已经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则应依照《刑法》第115条规定处罚。需要注意的是,投放危险物质罪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条件为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的规定,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本罪原为投毒罪,为了适应冲击恐怖活动的需要,《刑法修正案(三)》对本罪作了修正,修正后的法条不仅包括原投毒罪的行为,并且
若行为人有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并引起他人中毒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可以构成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投放危险物质罪。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指投放危险物质罪。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
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最少判三年有期徒刑。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投放危险物质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认定: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是过失; 3.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