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在司法实践中,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是: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的确定: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挪用资金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
具备下列要件的,可认定为挪用公司资金罪:即主体是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等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
合谋挪用商贸公司资金,挪用公款罪共犯的认定需要同时满足共谋和参与/指使策划两个条件才会构成。即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
挪用资金罪数额的认定标准如下: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三是上述企业以外
我国刑法对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标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认定: 第一、挪用的资金数额是区分挪用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犯罪行为的重要标准之一。认定:挪用单位资金罪中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没还的;或没超过三个月,但是数额较大、并且进行营利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