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
强奸罪中的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同时也可以是胁迫被害女性或利用被害女性患重病、熟睡的时候进行奸淫。
对强奸罪应这样量刑:行为人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认定强奸罪时应该注意的有: 1、丈夫强奸妻子的司法认定; 2、罪与非罪的界限; 3、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暴力手段如何认定: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
新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这就在法律上规定了一般自首的两个构成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其中“自动投案”是自首成立的首要条件。我国刑法
一、强奸罪如何认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
对强奸罪情节恶劣的认定是: 1、对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认定,目前尚无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一般由司法机关酌情予以认定。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构成“情节恶劣”,一般要结合犯罪主体、犯罪对象、犯罪手段、犯罪持续的时间、地点、次数等犯罪情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了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还构成虐待。根据施暴者的不同行为特点,家庭暴力有以下几种不同情形: 1、身体暴力,是指夫妻中一方以
强奸罪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不仅侵害了女性的人身权利而且还侵犯了其性自主权。行为人通过暴力、胁迫或者是其他手段,使得妇女不敢反抗、不知反抗、不能反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触犯了强奸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一般的情节下,可以处以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