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抵押权人死亡,实现债权的方式是由其继承人代为追债。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其继承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担保期限,抵押物灭失,抵押权并不当然消灭,抵押权人可以按照原抵押权的顺位就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相当于抵押财产的形式变换,原来的抵押人继续按照原来的抵押权顺位成为优先受偿人就好。
《民法典》关于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拍卖或者变卖抵押财产,抵押权人对于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民间抵押房产要实现抵押权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抵押权人对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与抵押人无法协商一致,抵押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变卖。
债权抵押抵押权实现需要的条件是: 1、抵押权必须有效。抵押设定无效或者已经撤销的,不能实现; 2、债务人履行期限必须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 3、债权人未清偿。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未清偿的,说
抵押期限到了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抵押权的实现方法为: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债权人可以对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权的实现有三种方式: 1、折价方式。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折价方式清偿债务。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不能履行债务的,在订立抵押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 2、拍卖方式。拍卖又称竞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
抵押实现就是抵押权人实现抵押物的价值,从中优先受偿其债权,这也是抵押权最终的意义所在。若设定抵押权,但不能实现,那就法说明抵押权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抵押权人的债权无法得到清偿。
抵押权实现的法定条件有: 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其次,抵押权必须合法有效。抵押权是对物的价值的支配权,如果不能合法存在,则不享有支配权,也就谈不上优先受偿了。
抵押权的实现方式包括以抵押物折价和拍卖、变卖抵押物两种方式。具体以哪种方式实现抵押权,由当事人协商,协商包括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和事后协商。协商不成时,抵押权人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