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湖南省关于抢夺案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抢夺罪的立案标准规定如下: 1、金额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公然抢夺他人财物的,侵占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或者占有权,数额较大的,已经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抢夺罪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抢夺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
在湖南构成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抢夺价值人民币2000元为“数额较大”;抢夺骗价值人民币4万元为“数额巨大”;抢夺价值人民币3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
山东省关于抢夺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成立犯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黑龙江省关于抢夺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在黑龙江省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五百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千五百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二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被抢夺的物品价值满足抢夺罪立案标准的,也就是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构成犯罪,即使抢夺未遂,也应当立案追诉。抢夺他人财物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当分别认定为抢夺罪的数额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抢夺500元至2000元以上金额的可以立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夺罪。犯抢夺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抢夺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