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房产继承有如下问题: 1、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2、继承遗产的人只包括遗赠抚养人、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且法定继承人只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其他问题。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完全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内容要明确具体。有处理财产的明确表示意思表示;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等,遗留给何人。 3、保存好立遗嘱人笔迹,如遗嘱继承发生
立遗嘱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是否需要立遗嘱。 第二,立遗嘱的目的就是打破法定继承的规律,根据自己意愿重新做出安排。 第三,立遗嘱应当与老年人在世时的赡养问题通盘考虑。 第四,再婚的老年人立遗嘱等应该注意再婚老伴与子女之间关系的特殊性。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
放弃继承有关问题如下: 1、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放弃继承财产的所有权; 2、只要遗产处理不完毕,继承人可以随时放弃继承; 3、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伪造
遗腹子也享有继承权。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且遗腹子可以享有代位继承权。
遗产继承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遗产需要满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才会生效; 2、遗产继承可放弃,且无附加条件; 3、遗产继承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父母可在晚年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子女继承,或者在晚年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予子女并办理过户手续,将银行存款转交子女保管。 无子女家庭,夫妻之间可相互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对方,或者身体不好的一方提前将房产过户至身体健康一方的名下,共同持有
父母可在晚年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子女继承,或者在晚年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予子女并办理过户手续,将银行存款转交子女保管。 无子女家庭,夫妻之间可相互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对方,或者身体不好的一方提前将房产过户至身体健康一方的名下,共同持有
有效遗嘱需具备的条件有: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遗嘱继承纠纷要注意以下问题: 1、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按照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2、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柯参照
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做出; 2、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遗产分割前做出; 3、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
遗嘱继承中遗嘱有效的条件是: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行为人与相对人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