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在行政拘留期间是不可以保释的。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但是行政拘留只代表着当事人是有行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和刑事处罚措施不会相互混淆。行政拘留期间请家属也可以允许被探视,并且有法定原因可以提出请假申请。 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1、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被诉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期间,以不停止执行为原则,以停止执行为例外。诉讼停止执行的适用情形包括:第一,被告依职权停止执行。在法院作出终审裁判之前,行政行为是否停止执行属于行政机关的裁量范围。如果被告认为
行政诉讼期间原则上不停止强制执行。若是有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的,则可以停止执行。
行政拘留不能折抵刑事拘留。反过来,则是可以的。 一、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在法律上,性质完全不同。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针对的是违法行为;而刑事拘留,本身并不是处罚措施,而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强制措施。针对的是犯罪嫌疑人
关于行政拘留暂缓执行不执行可以提出申请,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申请,既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提出,但都必须在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尚未执行或者尚未执行完毕前提出。
行政拘留可以争取不拘留。 一般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70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情形下,是不执行行政拘留的。 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可以在60天之内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后可以行政诉讼。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期间一般不中止行政处罚,但可以裁定停止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及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拘留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如果符合申请条件的,复议机关会立案受理。
行政诉讼期间,一般不停止执行行政处罚,除非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具有原告申请停止执行,停止执行不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