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3
我国刑法规定,不报、谎报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耽误事故抢救,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不报、谎报事故罪的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会被判处拘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
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追究的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量刑规定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是对安全生产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行为人构成谎报安全事故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谎报事故罪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一般主体不构成本罪;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安全管理秩序;客观方面实施了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的行为。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报、谎报交通事故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刑法第139条之一规定的一种犯罪行为。是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4条新增设的犯罪。
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侵犯的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可以构成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谎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要件:主体为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和过失;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秩序;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