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需对破产企业享有债权,其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需要具备以下的4个条件:1、债务人不可以清偿到期债务。申请破产的前提条件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债权人的债权应该是属于财产上的请求权;3、债权人的债权应该是已到期的债权;4、债权人的债权应该是没有
提起管辖权异议的条件如下: 1、提出的人是案件当事人。 2、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3、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
1、当事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 2、时间,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一般有以下的3个条件,分别是: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还没进行实体审理。没有受理的案件或者已经进入实体审理的,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2、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对于第二审法院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3、提出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条件是当事人对于管辖法院有异议的请求。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申请人:申请人因XXXX有限公司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XX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事实与理由.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XX人民法院。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 1、异议的主体是当事人; 2、异议的对象只能是第一审法院的管辖权,既可以针对地域管辖异议,也可以针对级别管辖异议; 3、异议的时间通常是提交答辩状期间; 4、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
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的条件: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债权;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债权人的债权应是现实的债权;债权人的债权是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的企业破产的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则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企业破产法》第7条第2款明确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作为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前提条件。 与破产宣告不同,破产申请只需债务人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即可,而破产宣告必须具备破产原因。这样规定体现了对债权人利益
债权人的撤销权诉讼请求在满足下列条件时提出: 1、债务人单方放弃到期债权; 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道的。
所谓管辖权异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管辖权异议作为一项制度,则是指被告提出异议,法院予以审查处理的程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