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6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遗嘱是否必须公证 公证遗嘱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遗嘱是不是必须要去做公证,可以让立遗嘱人来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的形式有五种,即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遗嘱形式的不同,所生效的条件也是不同的。
遗嘱指定一人继承,需要明确立遗嘱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并在遗嘱中表明,遗嘱是在本人具有正常的认识能力、表达能力清楚之时所立,明确自己的遗产并就遗产分配作出处理的情况说明,由立遗嘱人签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根据《继承法》相关的规定,遗嘱见证人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如果遗嘱的见证人,在遗嘱人立遗嘱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但之后因其他原因丧失了行为能力,此种情况下不会影响该遗嘱见证的法律效力
首先,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遗嘱的效力小于遗赠扶养协议,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继承开始之后,首先要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的,与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一方是最先有继承权利的人;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且遗嘱无效,或者还有财产没有被继承的
自己写的遗嘱,即自书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没有公证过的遗嘱也是有效的。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强于没有公证的遗嘱。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立了多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无论公证遗嘱是先立的,还是后立的,其都具有优先效力,其他与其内容相抵触的
遗嘱要求立遗嘱人一定要签字,注明年、月、日;按照遗嘱形式的不同还要求有见证人、代书人的签字。但是见证人有明确要求禁止继承人作为见证人;子女作为父母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一定不能在父母的遗嘱上签字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完全民事
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即遗嘱人在世的时候,依法对其财产或别的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于遗嘱人去世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单方法律行为,则是基于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能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这种法律行为只要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不用对方同意
具备遗嘱的所有有效要件的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自书遗嘱的有效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项: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因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2、
自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才有效:1、必须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不得由他人代写,更不得打印;2、遗嘱中处置的财产应属于立遗嘱人所有;3、应具备遗嘱的主要内容,包括:立遗嘱人身份信息、财产具体信息、财产处置方式、亲笔签名和日期。 现实中存在大量无效
首先,法律没有规定立遗嘱必须对其进行公证。但是根据现行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强于没有公证的遗嘱。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立了多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无论公证遗嘱是先立的,还是后立的,都以公证遗嘱的内容为准,其他遗嘱中与其抵触的内容无效。另外,遗嘱公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办理遗嘱公证的手续主要有以下: 1、当事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和遗嘱书等; 2、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
遗嘱人手写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具备遗嘱的所有有效要件的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书遗嘱的有效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项: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因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
香港遗嘱在国内是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但是,前提是要符合规定。 如果继承人的户籍是在大陆的,属于中国国籍人,那么遗嘱是完全有效的;如果被继承人在香港,就适用香港法律,来认定其效力。 香港遗嘱想要在国内产生法律效力,那么就要先行办理公证,也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