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条款与普通条款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比如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可以明确分配风险、增进交易安全,便于国家宏观调控等等,但同时其自身也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技术入股的协议书可以这样写: 1、首先写明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及住址,企业法人的应当写明公
主合同作为决定补充协议产生的合同,一旦被认定无效,一般来说,补充协议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1、如果双方已经实际履行了主合同,也就是履行了合同的主债务,这时候视作主合同已经完成。就算主合同事后被确认为无效,补充协议也因为双方
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补充协议就是对原有协议的一种补充。之所以需要这样的补充,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原协议遗漏
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属合同,一般情况下,补充协议也会随着主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566条的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并不意味着清算和结算条款也会随之终止。换句话说,如果补充协议是合同中清算或者结算的条款,这时候就算主合同已经
技术入股合同这样写:一、甲方责任:1、甲方提供专利技术名称;2、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独家生产什么东西;3、甲方提供技术项目合作期限;4、甲方具体负责新产品的开发以及结算方式;二、乙方责任:乙方应负责组建生产公司及工商、税务经营手续和必要的启动资
离婚协议格式是: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说明; 2、双方是出于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解除婚姻关系的; 3、协议中约定了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4、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处理等等。 根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
补充协议是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 合同补充协议也是合同中的一部分,和合同一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开始生效后,双方又另外订了补充协议的,那么双方要根据补充协议来履行义务。 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了,主合同和补充协议还是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主
合同的格式条款主要具有下面几点弊端: 第一,在一定程度上讲,格式条款的订立违背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因为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合同相对人并不参与进合同条款的制定过程,因此没有办法就合同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协商,无法表达个人意愿,在一定程度上
技术许可合同的合同效力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作出判断。首先,技术许可合同作为典型合同的一种,要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必须满足合同生效的基本要件。第一,技术许可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技术许可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以及行政
离婚的补充协议的效力,具体要根据协议订立的时间来进行判断。如果离婚的补充协议是在双方离婚过程中达成的,这时候由于婚姻关系尚未解除,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内容,就会发生法律效力。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要正式发生法律效力,需要双方真正
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条款内容不是由双方协商确定,而是由一方单独事先拟定,另外一方只能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就算是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者添加,也只能采取合同拟定方提出的附加条款。所以保险合同是典型的格式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合
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制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