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须有胁迫的故意。意思就是说婚姻登记一方通过胁迫手段使另一方产生恐惧心理,并且因为受到胁迫而同意结婚的情形。须有胁迫行为,婚姻登记其中一方胁迫当事人以及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用来威胁当事人同时登记结婚的行为。受胁迫的人员可以
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无权宣告婚姻无效。宣告婚姻无效应当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婚姻登记机关无权宣告婚姻无效,只有人民法院作出宣告
婚姻登记机关并没有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力。有权宣告婚姻无效的只能是人民法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第一种情况重婚; 第二种情况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第三种情况未到法定婚龄。
婚姻登记机关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只有法院可以宣告婚姻无效。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况是重婚、未到法定婚龄结婚以及和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结婚,所以只要夫妻间有上述情况之一,婚姻当事人或婚姻厉害关系人就可以拿着婚姻无效的证据到法院起诉,由法
婚姻登记是可以撤销的,但是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不是婚姻登记机关和法院都能宣布婚姻无效,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只有法院。法律规定,如果夫妻间有重婚、未到法定婚龄结婚以及和禁止结婚的亲属登记结婚的行为。那么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就可以拿着婚姻无效的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宣告婚姻
无效婚姻不能登记。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离婚不一定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
不需要。不一定非得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