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有: 1、性质方面的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争议的行政处罚程序,有行政处罚权;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司法处理程序,没有行政处罚权; 2、处理的对象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争议的行政处罚程序,有行政处罚权;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司
1、发生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劳动仲裁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力,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手段之一,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只会让用人单位不敢侵犯你,更加重视你,不会有其它负面影响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装修合同纠纷仲裁首先必须有约定的仲裁条款,其次是约定的仲裁必须明确唯一且真实存在,在发生纠纷后,才可与仲裁申请和证据一起提交给仲裁委员会仲裁。在纠纷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并预缴仲裁费,符合仲裁条件的,仲裁机构会在审理后做出仲裁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有其独立的程序: 1、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写明相关内容,仲裁委员会在收到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2、如果决定立案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之内会向您和对方发出相关的书面
租房纠纷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等,仲裁委确认受理后选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开庭审理。
第一,有仲裁协议。即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原来有进行仲裁解决合同争议的合意,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时最主要的根据,也是仲裁机构得以行使仲裁权的权力来源。 第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申请人请求仲裁庭裁决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并且有什么事实的根
仲裁也称公断,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 仲裁的特点有: 1、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2、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3、一裁终局。即裁决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纠纷的仲裁程序是先由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仲裁协议等材料,然后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再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最后依法作出裁决;不予受理的则需告知当事人理由。
因为合同纠纷被仲裁的,当事人要及时搜集证据,积极参与仲裁程序。自己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可以进行答辩,对对方的仲裁请求进行反驳,并且提供相关证据。被仲裁之后,如果自己不去的,不利后果会由自己承担,所以需要积极参与仲裁程序。
劳动纠纷就是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在生产活动中所产生的关于劳动合同得履行所产生的纠纷,包括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工伤争议的,如果是对工伤认定有争议的,则不仲裁前置,而是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是对工伤待遇有争议的,那么仲裁前置,因为工伤待遇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需要仲裁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