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3
合同有法律效力,但是应当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条件。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建筑工程中加盖公章的工作联系单具有法律效力。工程工作联系单是用于联系工程技术手段处置,工程质量问题处置,设计变换等的函件,需要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收件单位应当依据具体情况予以答复。
施工合同如果附终止期限的,期限届满时失去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施工合同的终止期限没有约定的,当合同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情形时,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已经终止了施工合同几年,可能仍然有效。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那么判断合同是否终止的标准主要有: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终止合同。
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 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
“临时工”,是一个在计划经济时代耳熟能详的词汇,但现在已经不复存在。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时,没有以临时工和正式工来加以划分,您所说的“临时工”应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即便是非全日制用工,也应当与用人单位
需要满足法定条件才有效。工程合伙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同时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该工程合伙协议是有效的;如果不满足上述情况的,该工程合伙协议无效。
如果总承包单位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或经过建设单位认可后将非主体结构的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的,则分包合法;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承包单位也没有经过建设单位认可就将工程分包的,则不合法。
已经终止了施工合同几年的,法律效力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确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自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当事人另有约定的,约定的情况发生时,合同生效或终止。
已经终止了施工合同几年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合同的具体约定来确定。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则合同在办理批准、登记等手
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 3 、一方或双方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合同中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条款; 5、违反法
1、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2、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工程工作联系单经管委会加盖公章确认具有法律效力。工程工作联系单是用于联系工程技术手段处置,工程质量问题处置,设计变换等的函件,需要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收件单位应当依据具体情况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