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3
同居期间,双方关于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如果能够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那么谁欠的由谁偿还。如果属于共同债务的,那么可以协商债务的偿还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债权人可以找到已故欠债人的继承人,向其告知债权人对欠债人享有的债权情况。欠债人的继承人若要继承遗产,其应当首先从遗产实际价值中清偿债权人的债务。若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欠债人的继承人可以不用偿还,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价值的债务除外。
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遗产继承人处理,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应当由下列人员承担: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
夫妻之间的婚前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方式: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婚前财产还是归一方所有,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用分割。婚前债务,如果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夫妻之间的婚前债权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还是归一方所有,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用分割。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属于婚姻关系存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举债,如无特殊原因属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不当得利之债的处理即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受益人返还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有所不同: 1、受益人为善意,即不知情,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仅以现存的利益为限,如利益不存在的,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 2、受益人为恶意,即受益人知情,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
互负债权债务可以抵销,但是需要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1.当事人双方要互相负债务互相享债权。 2.双方债务均已经到期了。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要相同。
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对夫妻债务分割未能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判决分割。 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夫妻一方个人偿还,对于另一方债权人没有索要欠款的权利。 因此,非举债的另一方不能证明是举债
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到期债务,并且双方的债务都属于金钱债务,种类相同的话,任何一方都可以主张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一方主张抵消的,应当通知对方。
债权债务中存在互负债务。 互负债务是指双方所负债务之间的对价或牵连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履行和同等履行必须具有当事人认可的同等价值。对于付款双方的债务,还应包括原付款义务的延长或变形,特别是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或请求权,合同无效或解除后双方恢复
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到期债务有下列法律规定: 当事人承担到期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抵销自己的债务和对方的债务,但依照法律或者合同性质不能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