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有: 1、借款人不明的法律风险; 2、借贷用途的法律风险; 3、借款利息的法律风险;等等。防范的方式是: 1、借款人出具书面借条,而且要借款人本人当面书写、签字; 2、在的合法用途作明确写明等等。 如何防范:首先,规矩定在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时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有: 1、债务人因借贷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4、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借款手续不完备。民间借贷一般发生在熟人之间,碍于情面有时可能不写欠条或还款时不及时收回欠条。 2、担保方式不明确。 3、借款目的不明确。 4、利息过高,有高利贷的现象。
不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行为包括:行为人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转贷的;使用以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无资质的放贷人以营利为目的面向公众提供借款的;明知对方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而借款的;或者借贷合同违法的、违背公序良俗的。
因为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还不起钱,债务人将面临债权人根据双方的约定起诉法院或申请仲裁。在起诉法院和申请仲裁的时候,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债务人的财产、车辆和银行账户。
处分原则的主要内容: 1、享有处分权的主体是当事人。当事人是与案件有法律上直接利害关系的人,诉讼的过程及结果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程序利益和实体利益,只有当事人才是处分权的享有者; 2、当事人处分权行使的范围包括对程序利益的处分和实体利益的处分
专利侵权的判定原则有:全面覆盖原则;等同原则;多余指定原则;全面覆盖是指被诉的产品或者方法应该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每一项特征。等同原则是指被诉侵权物不具备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但是在其上面能够找到该特征的等同替换;多余指定原则指被控
民间借贷是民间融资的一种传统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互助形式的民间借贷,这种借贷在农村比较常见,一般是亲朋好友之间的相互借用,这种借贷多为口头协议,不计付利息,而且没有明确的还款期限。第二种是“高利借贷”,这也是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主要是
民间借贷的借条本身没有有效期的限制,但是对于民间借贷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当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确认情势变更的司法主体是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工程索赔有如下原则:第一,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第二,及时、合理处理索赔。第三,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第四,加强索赔的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的索赔事件的发生。
工程索赔的主要原则包括: 1、合法性原则,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必须符合合同规定,并具备合法、全面、充分和有效的证据; 2、合理性原则,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必须合情合理,符合实际情况; 3、实效性原则,承包商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程序在一定时限内提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