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首先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也可以向基层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协商或调解不成; 则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者也可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不能直接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处理。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途径解决劳动争议,除此之外;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发生劳动争议后的处理办法是:各当事人可以友好的协商解决,可以申请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采取下列方法来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未成功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的开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劳动争议发生后,首先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企业内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如果仍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
1.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2.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1)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1)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
劳动争议的发生之日,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订立、履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劳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等有关事项而产生纠纷的当天。双方在发生纠纷后,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