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1
行政处罚决定书要载明下列内容:行政相对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违法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履行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行政相对人的救济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等。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
1、健全了我国法律责任制度。 2、完善了我国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依法进行行政管理。 3、它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加强廉政建设有着促进作用。
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我国《行政处罚法》中对于听证程序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其享有听证权利后的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行政机关应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以及听证中当事人可以进行申辩和质证等规定。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需要告知的事项是:告知被处罚的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行政处罚适用原则具体如下: (一)处罚法定原则; (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三)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五)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 (六)救济原则; (七)处罚追究实效原则。
对于当事人进行的行政处罚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因其违法行为而造成的危害后果;当事人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而违法的;当事人自首的、立功的;或者有其他情形的。
行政处罚的原则有以下几项: (一)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行政处罚的程序有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其中普通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期限来作出决定,而简易程序是较为简单的,可当场作出决定的程序;而听证程序是必须举行听证会再作出决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