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4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属于民法理论中的除斥期间,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权利人享有某项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经过,该项实体权利即告消灭,他来自于实
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期限,当事人有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的失效期限: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已过,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就失效;如果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则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后,担保就失效。
民间借贷担保人解除的时间根据债权人与担保人约定的保证期间确定,债权人与担保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
担保人被起诉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确定如何进行答辩的抗辩,主要可以考虑从担保是否有效、是否已经过担保责任承担期限、是否应该承担担保责任、应如何承担担保责任等方面来进行。
担保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三年的,则对方当事人享有时效的抗辩权,当事人一般不能通过诉讼维权。
连带责任的担保期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在双方当事人没有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担保期是在主债务履行期满的6个月内。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债务的担保期限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