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1.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
在我国父母赠与的房产,如果父母明确表示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离婚时不可以分割。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的财产是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可以分割,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
中国婚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财产分割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遗产分割的原则有: 1、指定优于法定; 2、法定继承中,同一顺位继承份额均等,有特殊情况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对于生活有困难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特殊照顾; 4、遗产分割的其他原则。
遗产分割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规定的顺序和比例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时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应当由第二顺序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在共同财产分割上同样适应。在离婚时,男女双方都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子女是为了子女健康成长的需要,减轻因父母利益分割带给子女的经济困难和心
房子没有房产证,即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双方均无权请求房子归自己。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归属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取得房产证后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具体如下: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后分割要遵循如下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原则、合法分割原则等。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 (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 (2)照顾无过错方。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生活资料,
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