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4
公诉转自诉不能进行和解。公诉转自诉案件即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一类公诉转自诉案件,案件本身属于
公诉转自诉案件不能调解,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或发现案件性质并非自诉时的罪名的,可以转为公诉案件。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轻伤的,有时在自诉人取证困难的情况下,经申请,亦有转化为公诉案件的可能,由公安机关重新立案侦查的情况。
如果想要提起刑事自诉,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提起自诉的受害人的个人身份信息; 2、被告的相关信息,包括身份信息、住址信息、联系电话等; 3、提起自诉的自诉状,其中要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经过以及犯罪结果交代清楚; 4、现有的所有的
一般在该刑事自诉案件已经不符合自诉的要求的情况下,自诉案件即会转变为公诉案件,如侮辱罪中出现危害国家利益的情形。《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
自诉案件就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法律规定自诉案件还包括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有: 1、案件来源不同,前者是由民检察院提起的;而后者通常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个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等直接向法院提起的。 2、两者的危害程度和犯罪性质不同,前者的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而后者的犯罪行为
公诉和自诉的区别: 1、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它是“公诉案件”的对称; 2、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
对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是不可以反诉的,自诉案件中,被告人可以反诉。公诉转自诉案件是指按管辖范围属于国家公诉的案件,但由于国家消极行使公诉权,被害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自诉方式追诉犯罪的案件。这些案件本质上是公诉案件
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的区别:1、案件的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来源于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的,自诉案件来源于受害者或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同时在自诉案件中,被告人和法定代理人可以提起反诉;2、案件的犯罪危害程度不同,公诉案件的性质较严重,
自诉: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向法院直接提起的刑事诉讼。公诉的对称 。这类案件属于告诉乃论的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前者指侮辱罪、诽谤罪 、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虐待家庭成员罪等,后者指轻
自诉转公诉案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简易审理: 1、刑事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