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3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应当立案。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拐骗行为,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从而使该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立案追究。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拐卖妇女儿童的构成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
对于涉嫌拐骗儿童罪的犯罪嫌疑人,若其使儿童若离家长或监护人的控制的,即应当予以立案追诉。《刑法》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国的刑法对拐骗儿童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追诉:1、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2、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拐骗带走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使该未成年人脱离家
拐骗儿童和拐卖儿童的区别: 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因而性质不同。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侵害了被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2、犯罪对象不
拐骗儿童和拐卖儿童的区别: 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因而性质不同。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侵害了被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2、犯罪对象不
拐骗儿童罪构成要件是: (一)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三)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蒙骗
凡是能到达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且犯罪者在主观意识里,对犯罪这一行为应表现为有意识的犯罪。通常目的是为了将拐骗的儿童收养为子女,或者将拐骗来的儿童,进行贩卖,自己获得金钱。他们的这种行为虽然并不是想残害儿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其构成特征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基本特征如下: 1、拐卖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 2、拐卖妇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 3、拐卖妇女罪的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其构成特征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
拐骗妇女儿童的立案标准: 1、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均以拐卖妇女、儿童罪立案侦查; 2、只要实施拐卖妇女、儿童行为的,均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立案侦查; 3、明知是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
不同。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因而性质不同。 犯罪对象不同。拐骗儿童罪的对象只限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对象范围广,既可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