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4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侯,可以建议人民
依法应当由我国中级法院进行管辖的案件种类包括: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对于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化: 1、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有以下三种: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其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
原告向本不具有该案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由于被告在答辩期限届满前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并进行了实体性答辩,该人民法院即有权对该案进行审理,审结后被告不得以该法院没有管辖权为由要求再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有: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中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案件。
1、关于刑事案件异地管辖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提级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
一、民事诉讼管辖简介民事诉讼管辖是指确定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下列几种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 (一)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人民法院系统内划分上下级人民
级别管辖是指审判管辖中的一种,亦称为审级管辖。各级审判机构对第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来确定。中国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外的大部分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反革命案件、无期徒刑及死刑案件、
基层法院、中级法院的称呼其实是将法院按照纵向进行划分,即级别管辖。在我国级别管辖是各级审判机构对第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来确定,主要分为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与最高法院。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
司法部是正部级单位,应该也是国务院管理.而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二者都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直接领导管理。
级别管辖是纵向意义上的,是指具体案件应该由哪一级别的法院管辖的问题;地域管辖是横向上的,是指具体案件应当由哪一个地域的法院管辖的问题。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够确定一个具体案件的管辖法院。在三大类诉讼中,均需要首先考虑案件管辖问题,确认管辖法院。以
确定法院管辖权的有关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管辖权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在规定和实施其权利和义务以及在管理自然人和法人的行为等方面的法律权力。
级别管辖是纵向意义上的,是指具体案件应该由哪一级别的法院管辖的问题;地域管辖是横向上的,是指具体案件应当由哪一个地域的法院管辖的问题。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够确定一个具体案件的管辖法院。在三大类诉讼中,均需要首先考虑案件管辖问题,确认管辖法院。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