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起诉离婚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离婚。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则要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离婚诉讼在被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
诉讼离婚原则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当向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诉讼一般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 3、对受过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
应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居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案件应由基层法院管辖,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
离婚起诉的地点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的,原告要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如果有以下情况可以去原告住所地起诉: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自己起诉离婚去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再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应当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的,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夫妻一方想要起诉离婚的,可以到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原住所地的,向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2、如果夫妻的其中一方离开了住所地超过了一年,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3、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了住
起诉离婚一般需前往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根据“原告就被告”的面诉讼原则,起诉离婚需要去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但是如果是对被监禁、宣告失踪等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直接在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就可以。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寓居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许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