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宅基地属于不动产,但农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1、我们国家的土地只分两种:一则是国家所有的土地;一则是集体所有的土地。 2、农村宅基地:应该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虽然在现实当中,农村宅基地似乎是归村民所有。但法律的规定是:宅基地给本集体经
在一般情形下,院子面积包含在宅基地面积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
国家对宅基地面积的规定如下: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2、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3、县城规划区外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标准为:使用原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80平方米;使用耕地的,每
农村的宅基地没有宅基地证村民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
宅基地确权错误由政府处理,由政府作出确权决定。法院只对宅基地侵权纠纷有管辖权,对宅基地确权纠纷没有直接管辖权。 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
宅基地确权收费,包括土地注册登记、发证费个人5元,单位10元,“三资”公司与其他国家特制证书20元;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乡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下每宗地收5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元。
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原因是: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能够维护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并有效规范农村的住宅建设,防止乱占滥用土地现象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 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民的宅基地无论是否超面积,都可以确权登记; 2、1982年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农民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准的,按国家和地方规定处理的结果予以确权登记; 3、1
农村宅基地可以过户。农村宅基地过户应由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居委会提出申请,再由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后公示十五日即可完成过户。
城镇户籍子女是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注意点:1.原来的法律规定是子女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不能继承;现行法律规定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继承。2.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
不能。农村村民的房屋是私有财产,村民可以依法处置。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村的房屋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能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