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申请行政复议一般会在五日内答复。行政复议机关会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如果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如果不符合的,则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决定。
行政复议受理后的六十日内,行政复议机关需要给出答复;但是情形复杂,在上述期限内复议机关不能给出答复的,则经该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多三十日,再作出答复。
行政复议一般是在六十日内答复,但是情况复杂,行政复议机关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则经该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适当地延长至不超过三十日。
一般5个工作日就会有答复的。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届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
行政复议答复期限天数的相关规定:依据行政复议的有关规定,5日内会答复你不予受理,7日内会答复你已经转送,一般问题,从正式受理开始计60日内答复复议决定,若遇到特殊情况,至多90日内可以得到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受理后在三十日内答复,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受理后在三十日内答复,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
行政复议受理后一般情形下在六十日内会答复。若是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应当经过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的答复期限:一般是六十日,但是情况复杂的,则可延长三十日;而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期限是五日,自收到复议申请开始计算。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
行政复议受理后,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做答复;如果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提交行政复议后,法定的答复时间一般是六十日;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该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的,经其负责人批准,答复的时间可以延长至多不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