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
通常起诉离婚是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有以下阶段: 1、起诉,带上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等材料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2、庭审,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始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 3、调解,对当事人双方依法进行调解; 4、判决,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有以下程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主持调解;调解无效、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
离婚诉讼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法院进行审;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二)第
一、起诉离婚时,受诉法院的确定: 1、级别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原则上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2、地域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
离婚起诉法院管辖权规定如下: 1、通常管辖: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别管辖规定: 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
向法院起诉离婚程序具体包括三个阶段: (一)受理立案阶段:夫妻一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及所需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受理并立案; (二)开庭审理阶段; (三)裁判阶段。
法院起诉离婚立案程序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查; 3、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
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应当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住所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外情况下,原告住所地也有管辖权,例如:被告不在中国境内,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
起诉离婚程序为: 1、咨询专业的律师,起草起诉状; 2、在律师指导下,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
起诉离婚能判离的情形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或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等。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