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从2012年1月1日起,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达不到下列标准的(不计算今年的高龄、高级技术职称或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增发部分),采取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方法予以补齐。 1、原师职(包括专业技术 6、7级,
1、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 (1)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 (2)病故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
1、基本工资:工人按照工人资格定:15年以下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随国民经济增长) 2、工龄工资(含工龄):每年30元,随着工龄增长。
关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的问题,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留任的除外),从2014年10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 (一)离退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
退休人员有以下补贴标准:省部级及以上的行政人员是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及以下职务260元
退休人员的医保补贴:50周岁以下(含50)的补贴为工资的4.6%,51周岁到60周岁(含60)的为5.2%,61周岁到70周岁(含70)的为5.8%;71周岁以上的6.4%。退休人员的医保补贴与退休工资和年龄有关。
参保人员未到退休年龄死亡,死者的近亲属可以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但具体领取数额要按照死者所在地区规定领取。同时参保人员还没到退休年龄就死亡的,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还有余额的,死者的近亲属可以继承死者的个人缴费部分。丧葬补
企业退休人员的死亡补贴:一般丧葬补助金是其生前领取的3到6个月左右的养老金,而一次性抚恤金是10到2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死亡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同时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1、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的标准。 2、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的数额,根据职工死亡性质确定,因病死亡的,按职工病故时的1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因公牺牲的,按牺牲时20个月的
F1213 参保人员未到退休年龄死亡,死者的近亲属可以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但具体领取数额要按照死者所在地区规定领取。同时参保人员还没到退休年龄就死亡的,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还有余额的,死者的近亲属可以继承死者的个人缴费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可以领取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