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8
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关系如下: 1、对严重的盗伐林木案件在必要时应适用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以盗窃罪论处; 2、对不符合盗伐林木罪数量条件但达到盗窃罪数额标准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 3、对于盗伐枯死林木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 4、盗伐林木的行为
对不符合盗伐林木罪数量条件但达到盗窃罪数额标准的案件应认定为盗窃罪。对严重的盗伐林木案件在必要时应适用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以盗窃罪论处;对于盗伐枯死林木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盗伐林木的行为能够转化为抢劫罪。
盗伐林木与滥伐林木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犯罪对象不同。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或者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盗伐林木罪的概念是: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构成盗伐林木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
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非法盗伐林木属于刑事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该行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
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区别: 1、犯罪对象不同。在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或者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2、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滥伐林木罪主观上既可以
1、犯罪客体不同。盗伐林木罪既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直接侵犯两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属于复杂客体;而滥伐林木罪主要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一般情况下,直接只侵犯一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属于简单客体。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刑事责任量刑有三种情形: 1、如果滥伐的数量较大,应该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如果滥伐的数量巨大,则应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