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离婚协议的性质具有人身与财产方面的双重性,离婚方面的意思表示和子女抚养权的行使、抚养费的支付等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范畴;而财产分割与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范畴。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离婚协议属于一种混合性质的合同,即具有人身属性和财产属性。依法签订的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当事人需要按约定去去履行其义务。
离婚协议经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后,双方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双方没有离婚的,协议不生效,任何一方均可反悔。
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但离婚协议本质上是附条件合同,以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为生效条件。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协议自始至终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
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要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除双方都同意离婚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或者由人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赋予其效力,否则即使双方当事人有离婚的意思,也不会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
满足以下条件的就具有法律效力: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3、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
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之后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
符合以下条件即有效: 1、当事人在订立协议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协议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 关于效力,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而且内容合法,在办理了离婚登记之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
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有效的离婚协议书要写明下列事项,并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之后才有法律效力: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 3、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 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5、其他涉及夫妻双方且应当
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双方均为成年人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离婚协议书是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书的内容不存在违法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条款,离婚协议书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对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作出了如下的规定:后签订的协议优于先签订的协议一般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为最后签订的协议,因此,在民政局备案的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另有约定,一般都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为最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