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在我国一方受到的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需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确定。精神损失费要看实际遭受的精神损害的严重性,一般由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赔偿包括身体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对方存在以下行为,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离婚时可以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1、一方重婚; 2、一方与他人同居;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起诉离婚时才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的情形有: 1、夫妻一方重婚; 2、夫妻一方在婚内与他人同居,这里的同居是长期共同生活; 3、一方家暴; 4、遗弃家庭成员。
目前根据法律的规定,仅一方有以下过错的情况下,没有过错一方可以向有过错一方请求给与物质损害赔偿或者精神损害赔偿。1、一方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伤害家庭成员的;4、有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以上四种情况下,无过错方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
离婚损害赔偿损失根据实际损害和双方的实际情况计算,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一方提出离婚时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定义。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失予以物质赔偿的法律制度。
在法庭上举出以下四种情况的相关证据即可: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的; 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重婚的。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如果一方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可以请求对方赔偿: 1、一方重婚; 2、一方与他人同居;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在协议离婚的时候也可以要,但对方不一定会同意。
离婚损害赔偿:有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无过错方获得赔偿;因虐待家庭成员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总额就不应低于一般性的家庭暴力所造成的损害赔偿总额;因重婚的损害赔偿额问题;因配偶与他人非法同居的损害赔偿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