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程序为: 1、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 2、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在收到刑事抗诉书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4、抗诉书没有写明原审被告人准确住址的,应当要求人民
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程序为: 1、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 2、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在收到刑事抗诉书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4、抗诉书没有写明原审被告人准确住址的,应当要求人民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天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
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下列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能提出抗诉:(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
检察院不提起公诉,说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因符合法定条件不追究刑事责任。换句话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释放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存在“没有犯罪事实不起诉”、“证据不足的不起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检察院抗诉一般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通过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第二审程序抗诉的条件是:1、第
对于公诉案件,检察院抗诉后,二审法院应根据审理情况,进行裁判: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
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是检察机关行使职权的表现,而法院是没有必要害怕的,只是进行正常的司法行为,但如果法院的工作人员有渎职的行为除外。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个人不能申请不起诉,只能由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可以不起诉的,则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
检察院不支持抗诉的可以看是否违规,违规的话可以向检务督察部门反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终止审查: (一)申诉人撤回申诉,且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 (三)当事人自行和解的;等等。
涉嫌职务犯罪,如果犯错误情节较轻,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如果犯错误情节较重,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