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5
检察院退侦的情况不多。一般情况下,不会退回二次。之所以退回,主要是为了争取时间,这是大多数情况下的。确实有需要的,都是那些大型刑事犯罪案件。要看具体案情,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
检察院提起公诉不批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
在检察院批捕后进行调解具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检察院批捕的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是有时间限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因寻衅滋事行为被抓,有受害人谅解书的,检察院是否批捕需要由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不一定的。需要进行逮捕必要性审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在法律理论上,检察院批捕后仍然可以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只是获得取保候审的几率更低。检察院批捕之后再释放嫌疑人的可能性不大、审查条件更高。
这个没有准确的概率一说,具体要看案件的情况,需要根据证据来进行判断,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必须逮捕。是否逮捕是由检察院根据证据是否充分而决定的,如果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会不予逮捕,但不予逮捕并非意味着无罪。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后如果经过侦查有充分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移送检察院后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仍然会被起诉。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了。
检察院羁押和逮捕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而羁押只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 2、实施主体不同。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检察院可以协助执行);羁押可由人民法院、人民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