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9
代位继承可以放弃。继承是继承人的权利,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也可以选择放弃,有代位继承权是可以放弃继承的。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不赡养老人是否合法,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比例的确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是一样的;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财产。
转继承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具体内容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代位继承人要按照顺序行使代位继承权,因为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权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2、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在继承开始前死亡。 3、被代位人享有继承权。 4、代位人应当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会发生代位继承。此时应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代位继承是一种法定继承情况,发生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
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被代位人时间上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先死亡的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子女在被继承人死亡前,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子女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适用代位继承应满足以下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代位继承的原因和法律原因; 2、被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
代位继承权的范围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法律对代位继承权的范围规定在子女和兄弟姐妹中,比如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应当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进行代位继承,从而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
遗嘱继承中是有转继承的,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和遗赠。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1、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若活着时)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