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安置房交易中,是未完整的交易,因为只有拆迁协议,房屋证件尚未办理,不具备上市交易的条件,不可正常交易过户,房屋产权人依旧还是原来的房主,其中的风险包括: (1)产权人债务纠纷导致的房产被法院查封冻结; (2)卖方违约风险,在等证过户的过程中
1、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会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 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 2、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3、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
交易无证二手房的法律风险有: 1、无证的二手房不能按约交付且不能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 2、无证的二手房买卖可能会造成合同无效; 3、以上都会构成违约责任,需要赔偿损失。
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
集资房可以买卖吗?集资房交易风险有哪些? 单位集资房性质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根据情况。 安置房买卖的风险: 1、政策因素。 2、价格因素。 3、人的因素。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
拆迁安置房屋买卖风险: 1、拆迁安置房的买卖是没有经过法定程序,违法转让的; 2、拆迁安置房没有房屋产权证,不能证明房屋物权的归属,不能进行二次转让; 3、拆迁安置房的房屋产权存在争议。
资产收购风险包括: 1、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 2、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风险。生活中,大多公司里面都没有专门的财会人员。只是在必要的时候,才会从外面请兼职会计进行财务核算。收购方需要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具体的考察,以防目标公司发生多列收益
口头合同的风险有: 1、因为合同对方的资质没有明确的证明文件,建议慎重选择合同相对人,并着重考察其诚实信用状况,并对其进行资产考察; 2、一旦发生纠纷,口说无凭,效力无法得到证明。建议找双方共同的亲戚或是毫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三方都在场的
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香港人因为不具有内地购房资格而找内地人进行房产代持的情形,而香港人找人代持房产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代持合同可能会面临合同无效的问题,因为香港人找人代持房产是规避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可能会构成合同法第五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