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8
主动退赃的法律规定如下: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没有犯罪事实撤案的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第一,这两个罪的基本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判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量刑有:犯本罪,依法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判处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还有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之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取得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储存、处理和传输的数据,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分子一般应当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具有法律规定的减刑或者从轻减轻的法定情节的,是可以进行减轻或者从轻的。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立案标准: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
符合条件的可以判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