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交通事故鉴定费保险公司不承担。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交通事故鉴定费没有赔偿标准,一般只需要赔偿鉴定机构收取的费用即可。发生交通事故如果造成人身损害的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有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因此只要受伤的,就会有误工费,与做不做伤残鉴定无关。
交通事故鉴定收费的标准一般都是由当地的物价部门进行核准,收费标准应当公开透明,并且应当告知伤者收费标准。鉴定的收费一般是根据鉴定的项目数来确定,鉴定的项目越多,收费就越高。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10001元—100000元部分5%~6%;100001
交通事故检验、鉴定的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
公共交通工具事故由事故责任方以及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除外。
试驾出现交通事故的,即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应由承担事故责任的人赔偿。但一般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然后是商业保险,不够的由侵权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