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8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 二、接管公司; 三、清理公司财产,接管公司债务; 四、设立清算账户; 五、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六、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七、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八
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之后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进行公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工作的一般程序是: 1.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2.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
1、申请。企业自行申请或者有债权人进行申请企业破产;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符合破产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可受理破产申请; 3、确定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由人民法院决定; 4、发布破产公告; 5、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6、确定破产
公司破产清算时,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公司破产清算组解散程序具体如下: 1、公司依法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2、以破产财产依照法定顺序清偿公司债务; 3、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报人民法院批准后执行; 4、破产解散程序终结后,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在我国企业法人破产后,清偿债务的顺序为: 1、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所产生的费用和共益债务; 2、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经济补偿金; 3、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剩余的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
破产清算债权是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的: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
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是: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 3、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股份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是:成立清算组;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召开债权人会议;确认破产债权;确认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清算组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申请宣告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