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是不给经济补偿金的,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
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其他。
企业无违规情况,劳动者自己提出离职的,企业不支付补偿金,企业提出协商解除劳动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正常辞职,一个月后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三日后解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者享有自由择业的权力。
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该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导致合同解除的,都是要强迫员工解除合同的行为,员工可以主张赔偿。
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