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加班后单位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或者也可以收集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的行为。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需要按下列标准来支付加班费:在工作日加班的,支付不少于工资的一点五倍的报酬;在休息日加班且没有补休的,支付不少于工资的双倍的报酬;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则支付不少于工资的三倍的报酬。
用人单位要求加班但是却不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和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行政保障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后,用人单位仍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支付加班费标准如下: 1、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 3、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标准工
劳动者自愿加班一般是不给加班费的。用人单位出于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安排加班的才会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工作日的加班费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休息日的加班费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则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公司要求加班又不给加班费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其尽快支付;或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行政部门投诉,来给予其一定的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申请支付令或者申请调解、仲裁。
用人单位在安排加班后不给加班费的,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起诉。或者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