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
合伙企业设立条件因合伙形式不同而有所不同。以普通合伙企业为例,《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成立条件如下: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
合伙企业清算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1、从清算的组织者来看,可以分为合伙人组织的清算和合伙人之外的人或单位组织的清算。清算人一般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
合伙企业成立的详细条件主要有: 1、有书面合伙协议; 2、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二个以上合伙人,自然人合伙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规定,公司与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有: 1、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可以独立的承担责任,行使权利,而合伙企业没有独立的法人人格,不能独立承担财产; 2、在公司不能清偿之后,不能找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
合伙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注册,程序是: 1.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准备相关材料; 2.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4
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是: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3、签订书面合伙协议;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由合伙中的普通合伙人执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
所谓有限合伙,是指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作为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
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如下: 1、合伙人的连带责任随合伙债务的产生而产生,随其消灭而消灭。合伙人仅就其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一种对外责任。在合伙内部,仍然按照投资比例或协议约定确定债务的承担,因此如果一个合伙人超过自己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