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刑事案件到了法院不可以撤案。该案件是属于公诉案件。公诉就是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诉讼双方是检察院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是不能控制程序的进展。
据法律规定,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法定情形的,不追究刑回事责答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对于已经撤销的案件,当事人在入伍等政审方面不受影响。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案件就会撤销。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一定的情形下,一些刑事案件是可以进行和解的,刑事案件和解后,双方达成协议后可以制作
按实际情况,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宣告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
但对于刑事案件,受害人只有报案的权力,没有申请撤案的权利。双方达到赔偿协议的,并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司法机关依职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出移送不移送、起诉不起诉决定。
刑事案件被退补了,最多可以补充侦查两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可以的,被逮捕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刑事案件撤销案件规定,具体如下: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已经侦查的案件,因为存在法定的情形而依法予以撤销,终止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具体情况是:1、情节显著
可以撤销。刑事案件立案撤销是指的侦查机关对于所立的刑事案件,经过侦查,发现对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撤销所立案件的侦查活动。依法撤销刑事案件,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遇到以下情形,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
刑事案件撤案需要的条件:审查后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的;发现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没有充分证据的;其他法律法规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原告不起诉或者不再追究的;缺乏罪犯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没有补充证据,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述,或者由法院裁定驳回等。